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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房屋租赁税即将出台 正酝酿制定相关细则
发布日期:2013-01-14

据新华社1月6日电 租房也要缴税。继上海、深圳、沈阳之后,西安、武汉、合肥等多个城市近日也都出台或修订了房屋租赁管理办法,按照房租的一定比例征收房屋租赁税。

《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规定:实行协议租金的住宅房屋出租人,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,到社区(村)出租房屋综合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。房东对出租房屋备案后,需根据不同综合税率缴纳相关房屋租赁税。其中,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,税率为4%,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,税率为6.1%,租金收入越高,税率越大,到15.7%。据统计,武汉一、二、三居室的平均租金为每月1542元、1790元和2450元。如果加上税费,一套房子仅房屋租赁税一项,一年就得800至1200元,相当于每月多交100元。虽然房租税的缴税主体是业主,但实际上,大多数房东都会将这部分成本转嫁给租客。采访中相当多的出租屋主坦承,征税后首先会保证自己的收入不减少,把租房税转嫁给租客也理所当然。 

其实,租房税并非武汉的独创。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联合出台规定,对个人出租住房,不区分用途,在3%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,按4%的税率征收房产税。目前,上海、北京等城市已开始征收房屋租赁税。西安、哈尔滨、天津、成都等城市正在酝酿制定相关细则,或将于不久开始实施。

强制的备案,转嫁的税金让租客“不能承受之重”。据了解,部分城市规定月租800元以下的,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减税申请。还有城市规定,有经济困难的租客或房东,可以适当予以减免。专家建议,征收租房税应适当降低标准,设立减、免税门槛,这样既容易实施,又避免了“一刀切”问题,并尽快建立合理的征税制度,加大廉租房、公租房的建设,稳定或降低房租价格,维护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平稳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西安耀乐房产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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